太太今天說起, 同事小朋友問她有沒有買基金, 太太的回應是, 每個月已被政府强迫金, 還要拿錢買基金, 不就是怪怪的吧! 她認為基金的問題是
1. 金融環境差, 基金回報沒有一定的保證
2. 基金最後都是飽了基金經理, 苦了投資者
3. 最後基金經理還不是平均成本的把你的資產輸掉
其實太太和我一樣, 都是投資白痴, 不會亦不曾投資, 將來亦不會.
在香港來說, 我們兩都是怪人, 但我們從不覺得有何問題, 或許我們都是一般的執着某原則, 亦是這我們才臭味相投.
太太續道, 政府教大眾買强金的教導全是誤導.
政府教大家:
後生的就要買進取, 年長的就要保守. 因為後生的就可以用長時間的平均成本法去減低風險, 老的就不同, 因為時間短, 所以要保本.
太太的看法:
後生的多時間去集結財產, 又不需要靠强迫金, 所以應該保本, 作<後路>之用, 但老年的就不同, 有錢的就不用在意這一點錢, 所以可以放手一搏, 以圖錦上天花, 沒有錢的, 就更要搏一搏, 否則剩下的一點點也不能起甚麽救助之用.
最後太太跟同事說, 與其給基金經理賺去我們的血汗, 倒不如把强迫金的錢都讓我們全壓在六合彩上, 要搏就更應買六合彩而不是買基金.
似歪理非歪理, 這就是太太厲害之處.
為了支持太太, 我決定坐言起行, 不用擔心, 我沒忘記我是全職學生的位份, 所以我不會真的買六合彩去, 但我會現在選7個號碼串勻, 算一算我跟太太的强迫金大概是可憐的1500港元, 以每注六合彩是10元計, 是150注, 一星期三次, 看我能中多少次
2, 4, 8, 9, 11, 12, 18
就選我們一家的生日號碼吧
太太, 我支持你...
基金經理, 回平均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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