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2日 星期四

耶穌的家庭價值



今日有學者, 就是要重新詮釋耶穌在世的家庭價值, 以求達到自己的目的, 特別在以下作參考的講章中, 提到新約教授Deirdre Good出版的Jesus' Family Values, 並在其中抽取了一些資料, 以作支持. 但我敢問, 用這一種角度來詮釋耶穌在世的家庭價值的方法正確嗎? 

特別就參考文中的幾點作回應. (我並沒有閱讀此書, 但只就參考資料中的節錄作回應)

先對這點作回應:
「1. 馬太福音清楚指出耶穌的家庭本來就是包括血緣和非血緣(養父約瑟)的家庭。這家的成員有養父約瑟、生母馬利亞、耶穌和其他兄弟姊妹(太1-2)。」

約瑟的身份真的是養父矣?

作者稱「養父約瑟」、「生母馬利亞」、耶穌和「兄弟姊妹」, 目的是要引入耶穌在世家庭的複雜性, 以否定父母子女的傳統家庭觀念. 若耶穌是聖靈感孕的, 可以不是這個組合嗎? 無論是否馬利亞, 若要道成肉身, 總是要由一個有肉身的女子把耶穌生下來, 而其後所建立的周邊家庭關係, 只是聖靈感孕一事的後續, 並不是選擇使然.

況且這一個對比, 其實並不完全, 既然講稱馬利亞是耶穌的生母但約瑟只是養父, 就即是承認了耶穌是由聖靈感孕, 但矛盾就在這裏, 既是神的兒子, 又何來生母? 其實學習作者從今日人倫的角度來看, 這個神的兒子在地上的家庭的組成, 應為家中有「給借肚生子的女子(其後成了收養者)」「給借肚生子的女子的戀人(其後成了收養者)」、耶穌和「兄弟姊妹」, 是比作者所述的更複雜, 因為耶穌只是在一件借肚生子的交易中遭變故, 而由好心的有父有母的家庭所收養的一個孤兒. 是一個善心家庭照顧孤兒的見証. 這個複雜性是存在的, 但卻不能和普通, 合神心意的家庭成為一個對照. 人倫學家甚至可以說, 耶穌之後的激進是因其家庭中特殊的身份所影響的. (這一部份是無謂的廢話, 以表達節錄用法的草率及無限延伸性)

為何約瑟不止是「養父」?

我們要先明白約瑟在其中的重要地位, 才能正確地看事情.

•約瑟是亞伯拉罕、猶大和大衞的後裔, 這是顧及到神的應許, 就是「萬國要因亞伯拉罕得福」, 而大衞的子孫要作王到永遠.

•在當時的社會, 要接受一個女子在未婚就懷在非自己後裔並不是容易, 約瑟在此事中所包含的順服和信心是大的. 所以我們要明白, 當神選上了馬利亞的同時, 亦選上了約瑟 (無論是血緣和品格上), 而二人亦是已相戀的(最少已有婚約), 亦同時是願意向神委身的人.

當我們明白到, 在這一個特別職份上的選揀時, 並不是一個家庭人倫的組成故事, 而是一個委身事奉的故事. 若要在人倫和家庭組職上硬說, 確實是一個複雜的家庭例証, 但這是因為聖靈感孕這個事實的「必然性後續」, 而不是耶穌選擇為家庭作重新的定義而「以身作則」. 若單單以「耶穌的家庭都很複雜」來支持家庭的方式是應該多樣性, 是草率的立論. 但不要誤會, 在收養孤兒等善行上所構成的多樣性是值得加許的.

另就以下幾點作回應:
「2. 馬可福音特別描述到耶穌和其他家庭成員的緊張關係,因為他的家人並不完全明白和接納他的激進思想和狂熱行為。一次,當他的母親和兄弟來說要見耶穌,耶穌卻對圍繞身邊的人說: 凡是實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了(可3:31-35)。可見耶穌的家庭價值是擴及非血緣關係的共同信仰者。

3. 路加福音記載,當耶穌向門徒傳道時亦要求:「到我這裏來的人要不是愛我勝於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他自己,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

4.至於約翰福音,耶穌在被釘十字架時,要求所愛的門徒約翰看顧自己的母親(19:26-27) ,成為非血緣關係的親屬。

5. 新約的希臘文oikos (household) —是指上主的大家庭,包括血緣、非血緣、僕人、奴隸,甚至整個生態。這就是耶穌的家庭價值。」

我們不能否認, 在耶穌確實是以一種「家庭的關係」來表達祂和認定祂的價值、並行在這一個價值裏的人, 在關係上的親密性. 但祂只是單單在論這關係的親密性上, 並不是要更新一個既有的地上家庭價值觀. 若不是祂的母親和兄弟姊妹來到, 母親兄弟姊妹一詞甚至不會出現這此處. 然而我們確是被祂稱呼為弟兄, 因為聖經在多處都有提及.

其實這一類論說在聖經多的是:

父子 - 神和信祂的人的親密關係, 保羅亦以此比作天國承繼權

弟兄姊妹 - 基督徒屬靈群體的親密互愛關係

夫妻 – 基督和教會的親密和帶領性關係

這都不是用來重新定義「家庭的價值」. 簡單地以「耶穌來是已更新了地上的家庭關係」, 這個立論又是過於草率及並不是聖經中的原意. 神欲以簡單的、我們常接觸的關係來表明信徒們和祂的親密性, 然而卻有人以為是在文字上直接去明白, 並延伸到重新定義「家庭的價值」方面是不合適的. 當人和基督連上了關係, 無論是同為信徒的又或是和神的關係都是「超越血緣家族、甚至國族的界線,追求達致天下一家」但不可以能和「世界大同」, 因為祂的國不在這裏, 我們也不可能「效法世界」.

又回應:
「因此教會牧養的信息無需過份強調家庭的完整性,而應按不同家庭的狀況和需要,作出適當的回應和關懷。」

按不同家庭的狀況和需要,作出適當的回應和關懷, 這個我卻是贊成的, 但同時, 我們又不能否認, 若我們要與基督一家, 和基督在親密的兄弟姊妹關係, 就得認同祂的價值. 教會從來不會對關顧孤寡家庭的事工作否定. 坦白說, 若不是一男一女的婚姻觀受衝擊, 又如何會做成今日的「遊行」、「簽署」. 我不是在說誰先挑起紛爭就是壞人, 這是幼稚的, 只是現實上世界確是要挑戰聖經中所明示的婚姻觀.

當教會面對基督的價值被衝擊時, 衝擊者永遠會是「雞疍」, 被衝擊者永遠是被定性為「高牆」, 是否誰是「雞疍」?誰是「高牆」只在乎是在這矛盾關係的那方. 若是如此, 為了和基督能繼續成為「家人」, 我們大槪只能選擇做「高牆」. 但同時在挑戰和以基督價值去衝擊世界主流的混亂家庭觀時, 我們卻只是「雞疍」.

利申: 宣道會會友, 未有參與集去年集會及518遊行者, 支持簽署但冇比錢簽署, 時常在關顧同性戀者一事上思考的人, 卻同時是不屑有人歪曲聖經以達到其目的「多事精」.

參考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man-ho-fung-anthony/眾樂教會-胡露茜搏士-耶穌的家庭價值/81997227134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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