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學者, 就是要重新詮釋耶穌在世的家庭價值, 以求達到自己的目的, 特別在以下作參考的講章中, 提到新約教授Deirdre Good出版的Jesus' Family Values, 並在其中抽取了一些資料, 以作支持. 但我敢問, 用這一種角度來詮釋耶穌在世的家庭價值的方法正確嗎?
特別就參考文中的幾點作回應. (我並沒有閱讀此書, 但只就參考資料中的節錄作回應)
先對這點作回應:
「1. 馬太福音清楚指出耶穌的家庭本來就是包括血緣和非血緣(
約瑟的身份真的是養父矣?
作者稱「養父約瑟」、「生母馬利亞」、耶穌和「兄弟姊妹
況且這一個對比, 其實並不完全, 既然講稱馬利亞是耶穌的生母但約瑟只是養父, 就即是承認了耶穌是由聖靈感孕, 但矛盾就在這裏, 既是神的兒子, 又何來生母? 其實學習作者從今日人倫的角度來看, 這個神的兒子在地上的家庭的組成, 應為家中有「給借肚生子的女子(其後成了收養者)」「給
為何約瑟不止是「養父」?
我們要先明白約瑟在其中的重要地位, 才能正確地看事情.
•約瑟是亞伯拉罕、猶大和大衞的後裔, 這是顧及到神的應許, 就是「萬國要因亞伯拉罕得福」, 而大衞的子孫要作王到永遠.
•在當時的社會, 要接受一個女子在未婚就懷在非自己後裔並不是容易, 約瑟在此事中所包含的順服和信心是大的. 所以我們要明白, 當神選上了馬利亞的同時, 亦選上了約瑟 (無論是血緣和品格上), 而二人亦是已相戀的(最少已有婚約), 亦同時是願意向神委身的人.
當我們明白到, 在這一個特別職份上的選揀時, 並不是一個家庭人倫的組成故事, 而是一個委身事奉的故事. 若要在人倫和家庭組職上硬說, 確實是一個複雜的家庭例証, 但這是因為聖靈感孕這個事實的「必然性後續」, 而不是耶穌選擇為家庭作重新的定義而「以身作則」. 若單單以「耶穌的家庭都很複雜」來支持家庭的方式是應該
另就以下幾點作回應:
「2. 馬可福音特別描述到耶穌和其他家庭成員的緊張關係,因為
3. 路加福音記載,當耶穌向門徒傳道時亦要求:「到我這裏來
4.至於約翰福音,耶穌在被釘十字架時,要求所愛的門徒
5. 新約的希臘文oikos (household) —是指上主的大家庭,包括血緣、非血緣、僕人、奴隸,甚
我們不能否認, 在耶穌確實是以一種「家庭的關係」來表達祂和認定祂的價
其實這一類論說在聖經多的是:
父子 - 神和信祂的人的親密關係, 保羅亦以此比作天國承繼權
弟兄姊妹 - 基督徒屬靈群體的親密互愛關係
夫妻 – 基督和教會的親密和帶領性關係
這都不是用來重新定義「家庭的價值」. 簡單地以「耶穌來是已更新了地上的家庭關係」, 這個立論又是過於草率及並不是聖經中的原意. 神欲以簡單的、我們常接觸的關係來表明信徒們和祂的親密
又回應:
「因此教會牧養的信息無需過份強調家庭的完整性,而應按
按不同家庭的狀況和需要,作出適當的回應和關懷, 這個我卻是贊成的, 但同時, 我們又不能否認, 若我們要與基督一家, 和基督在親密的兄弟姊妹關係, 就得認同祂的價值. 教會從來不會對關顧孤寡家庭的事工作否定. 坦白說, 若不是一男一女的婚姻觀受衝擊, 又如何會做成今日的「遊行」、「簽署」. 我不是在說誰先挑起紛爭就是壞人, 這是幼稚的, 只是現實上世界確是要挑戰聖經中所明示的婚姻觀.
當教會面對基督的價值被衝擊時, 衝擊者永遠會是「雞疍」, 被衝擊者永遠是被定性為「高牆」, 是否誰是「雞疍」?誰是「高牆」只在乎是在這矛盾關係的
利申: 宣道會會友, 未有參與集去年集會及518遊行者, 支持簽署但冇比錢簽署, 時常在關顧同性戀者一事上思考的人, 卻同時是不屑有人歪曲聖經以達到其目的「多事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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