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犠牲, 甚會有進步?
信徒的生命, 着實要如基督為我們所作的一樣, 是需要有犠牲的. 可惜我們今日對犠牲一詞着實是放得太過隨便.
可能今日會有團契導師, 牧者等, 以鼔勵性的對大家說, 每個人都要背着自己的十架走這一條天路. 因為每個人都不同, 所以所要背的十架都不同, 有人可能要為返崇拜而苦惱, 因為家人有阻力, 有人會為了十一奉獻而付出, 因為家庭的需要是大的. 久而久之, 只要能努力的每週上崇拜, 每月把十份之一奉上, 就是在窄路上守住了, 是犠牲了, 因為那時間原是可和家人朋友去玩樂的, 因為那筆金錢原是可用作個人的物質享受的.
若這是真犠牲, 那明明白白地在身體檢查時, 已得知孩子是有缺憾, 仍堅持為信仰把孩子生下來的, 每天都在努力撫養, 又算什麽?
為着對神的承諾及還願, 而一次過把年終奬金奉獻的又是甚麽?
那跑到窮鄉異地, 只收着那可憐的薪水, 為的是宣揚福音的宣教士, 又是甚麽?
這確實是過去一年, 親眼所見, 活生生的見證. 多麽的令人振奮, 多麽的有感染力, 是真正在見証祂的大能.
更遑論基督大愛的犠牲.
若繼續容讓自己以一些廉價的犠牲, 為的是享受着和基的犠牲的一點感性的連系, 亦無大礙, 因為不竟崇拜, 十一奉獻等都是好事. 但若不希望變成另一個尼哥底母, 可能就真的要再作多一點的反思.
再者, 順帶一提, 在原可以享受家庭樂的一個星期日的下千, 抱着孩子或不抱着孩子, 和五萬多人一同上街, 在一個從來只用作為抗爭的場地 - 政總, 在無人逼迫基督教的社會, 在基本上無人會懷疑普遍基督徒的取向的話題上, 為神伸張公義, 這不是叫犠牲, 這是叫<晒冷>.
是我多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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