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語有云:「我識你係老鼠.」
是的, 這「古語」和我將要表達的無關.
我們大都不是認人高手. 認人臉, 容易, 每每走到街上, 都總會碰上一兩個熟識的面孔. 但要加上記得起名字, 極難, 因為問得到別人的名字已經很難.
有一次, 在放工的時侯, 在地鐡碰到屋苑的清潔叔叔. 面對面時, 他知到我是住在34樓的那一位, 我知道他是我每幾晚都會見一次的那一位, 但就是叫不對方的名字, 因為從未問過對方的名字. 幸好, 男人和男人有一個能令對方不尷尬的共識, 就是相視點點頭, 然後各自拿出電話「扮忙」.
有一個客人, 曾和我有以下對話:
我:「你好, x生.」
客:「吓, 你咁好嘢記得我個名.」
我:「okay 啦, 你最近嚟得多嘛.」
客:「哦, 咁我少嚟咗你就唔記得?」
我:「咁一定啦, 我哋一日見咁多人. 不過都有例外, 有兩種客人我哋係會特別記得. 一種係非常大的客人, 大到你不能不記得的那一種. 另一種係衰到不得了的, 那我們就一定記得.」
客:「咩有人咁衰架咩.」
我:「有, 零售業大槪都會遇到不少麻煩人.」
客:「咁你又記得我, 我算係...」
我:「哦, 咁你認為呢...(留白)...咪就係最近成日嚟果種囉. 哈哈哈(韋小宝式的大笑)」
只是工作需要, 不要鄙視我.
但同時是說穿了一個道理, 記得你的人, 可能因為覺得你重要, 但亦可能是對你的印象差得頂透.
牧師總會記得願意事奉的一群, 和那一些麻煩多多的會眾的名字.
老師又總會在舊生會聚餐時記得曾經是最好的和最差的學生.
女朋友, 又總會記住那些帶給她最好和最差的時光的人, 其他就只是「攝時間」的可憐人.
但作為人, 我們都希望成為那被記得的同時, 又不想成為那最差的人, 但能否成為別人的最好, 又只能取決於別人的觀感, 非常被動.
若我們希望主動一點被記得, 唯有成為那第三類 - 「成日嚟」的人.
(不要說我從沒教過你「追女仔」, 問題是你看得明白與否, 很多人都是這樣「脫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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