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1日 星期四

對不起, 高生, 我們也違反了聖經.

 雖然高生是有他出問題的地方, 但我們在「鬧爆」他的同時, 又有否正確地運用聖經的原則去待他.
 馬太18:15 - (對待弟兄犯罪/得罪了你)
 1. 私下我他談談, 所以我們在回應他的post之前, pm.若他願意把post除掉, 我們就得着他.
 2. 若他還不聽, 應找兩三個人和他私下談, fb的情況來說, 是幾個人一起pm. 當然我們也要祈禱, 要知道我們是沒有在這事上錯解了高生的意見. 因為或許錯的是我們, 因為婚前性行為和自瀆來說, 他可能是從專家的角度來給意見.若他願意把post除掉, 我們就得着他.
 3. 若他還不聽, 就告訴教會, 我想在公開的這事上沒這必要, 因為教會就是我們這一班人. 若他願意把post除掉, 我們就得着他.
 4. 若他還不聽, 就看他作教外人把, 但前題是, 你是否曾經看他是教內人, 若不, 這下也省了吧.
 歡迎在教內傳閱, 希望大家都pm, 好使我們的行為合乎聖經的真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